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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消息,据外媒《华尔街日报》报道,谷歌一直希望将“Glass”一词注册为旗下商标,但截至目前,美国专利商标局仍未对此予以放行。
谷歌已经成功将“Google Glass”打造为极具代表性的商标词语,但该公司并不满足于此,仍递交了申请希望将用前卫字体显示的“Glass”单词注册为旗下商标。然而,美国专利商标局似乎并不赞同此举。
在去年(2013年)秋季向谷歌公司发去的回复信中,一位商标审查员特别提到了两个问题。其中一个是“Glass”商标与其他已存在或正在申请的包含该词语的电脑软件类商标存在过多相似,会造成消费者的困扰。
此外,“Glass”一词,即使特别使用了前卫的字体,也“仅仅是一个描述性词汇”。而根据联邦法律,只具有简单描述性的词语是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与许多企业一样,谷歌采取多种手段来保护和注册自己的商标。”一位谷歌发言人表示。该公司截至目前已售出少量谷歌眼镜设备,但却一直未正式公布产品的官方发售日期。
来自Cooley LLP律师事务所的谷歌商标保护律师安妮·派克(Anne Peck)和凯蒂·克拉杰克(Katie Krajeck)于两周前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长达1928页的回复。辩解信就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混淆提出了质疑。谷歌花大篇幅介绍了其眼镜产品,并着重描述了过去几年里媒体关注的情况。谷歌对专利商标局提出的“描述性词汇”也有不同看法,认为“其眼镜产品的外框和显示元件并非是由玻璃材质制造”,而是由钛合金构成。“Glass”一词本身也不能“向潜在消费者表明产品的形态、功能及用途。”
但无论如何,至少目前有一家功能公然反对谷歌的商标申请。去年(2013年)12月,Write on Glass浏览器插件开发商Border Stylo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文件,反对谷歌的商标申请。上个月(3月),谷歌发出反击,递交申请要求取消Border Stylo的商标注册。
截稿时,Border Stylo未就该文做出评论。
华盛顿商标律师乔什·赫尔本(Josh Gerben)指出,谷歌并非一定要将“Glass”一词注册为联邦商标,才能将产品命名为什么Glass。但如果谷歌注册不了,公司很可能会陷入一些法律纠纷。
赫尔本还表示,虽然谷歌可以在宣传中强调“Google Glass”一词来避免法律问题,但单个的词语显然在市场推广上更有优势。
“他们就想称其为‘Glass’。他们不想使用‘Google Glass’这一全称。”赫尔本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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